我所制订一系列管理改革措施激励科技人员创新进取
发布时间:2006-03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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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我所召开所务会成员和研究室主任会议,在分析讨论“十五”期间各课题组经费、人员结构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,重点探讨了“十一五”期间如何争取科研经费、并结合科研经费对课题组进行分类考评的问题。
会议决定,为了肯定科技人员的贡献、鼓励科研人员一心一意谋发展,解除后顾之忧,决定对连续任满两个聘期(或任期8年)以上的岗位研究员实行工资、津贴固化的政策,即其工资和津贴由所里支付,到退休为止。
我所将建立计算和材料两个青年创新团队。团队中的青年科技人员须有竞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的发展潜力。科技开发处要对全所40岁以下具有竞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的科研人员进行筛选,重点培养。
我所要在能源环境、绿色化工和先进材料三大领域形成若干不可替代的、有发言权的团队。对于承担重大任务的团队将在获取资源的体量分配上予以导向倾斜。
会议决定,开展我所相关研究领域的战略研究,形成战略研究团队,能源环境领域先期启动。
会议确定,对于开发、基础、高技术三类课题组,考核指标的权重系数各有不同,绩效工资要与考评结果挂钩,适时调整,科研人员晋级也要与考评结果挂钩。开发性课题组考核以经费为主,重在节流或积累,适当考虑专利;基础性课题组考核以文章数量和质量为主,适当考虑经费和专利;高技术性课题组考核以经费和完成的目标任务为主,适当考虑文章和专利。
我所要结合区域经济的发展,鼓励科技人员和团队与大型企业建立长期、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。
我所将根据经费和产出等指标确定课题组可否进入创新序列。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课题组,或转行并入重大项目,或进入新的科研布点,否则将被淘汰出局。
此外,对于具有博士学位的留所科研人员和从事基础研究的副研究员,要求必须争取国家基金项目,否则,不予考虑晋级。
(李晶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