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委要求全所认真学习贯彻《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,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》
发布时间:2006-02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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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所党委发出通知,要求全所各部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,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》(简称《决定》)和国务院发布的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(2006-2020年)(简称《纲要》)。通知指出,《决定》和《纲要》立足国情,面向世界,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,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奋斗目标,对我国未来l5年科学和技术的发展作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,是新时期指导我国科学和技术发展的纲领性文件。
所党委、所领导班子要求各部门通过认真学习,全面了解《纲要》十个部分的内容,重点掌握第三部分中“煤的清洁高效开发利用、液化及多联产”、“基础原材料”、“军工配套关键材料及工程化”等优先主题的内容及发展思路,第六部分中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“能源可持续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”以及关于“纳米研究”重大科学研究计划,对与我所科研工作相关的国家需求有清醒的认识,指导我所在“十一五”期间的项目立项工作。同时要求各部门特别是管理部门深刻领会《纲要》第七、八、九、十部分的精神,活学活用,使其成为我所建立创新、跨越、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研究所管理体系的指针。
(李晶平)